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学校设备、家具、房屋建筑、土地、无形资产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学校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是:
1.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,制定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,报学校审批后实施。
2.根据学校发展总体规划,负责编制并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发展规划,制定资产管理年度工作目标,指导各部门做好资产管理工作。
3.编制学校采购管理办法和年度资产购置预算,负责学校工程类、货物类、服务类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,组织实施校内自主采购项目。
4.负责组织学校的资产清查、资产评估、资产登记、资产统计上报等资产管理工作(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)。
5.负责学校资产的验收、入固工作。
6.负责办理资产的有偿和无偿调拨、转让事宜。
7.负责办理资产的配置、报废、报损、报失、回收及处置等工作。
8.负责国有资产管理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、资料的整理、立卷和归档工作
9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