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高校就业部门:为做好 2026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,促进 困难毕业生尽早就业、顺利就业,根据《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关于印发<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社〔2023〕 181 号)要求,现就有关工作提醒如下。一、关于补贴对象。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 职创业的本省行政区内的普通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(非定向培养毕 业生),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。( 一)低保家庭毕业生: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, 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、扶养、抚养关系( 民政部门认定);(二)残疾毕业生:毕业生本人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(残联认定);( 三)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: 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 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(教育部门认定);( 四)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: 毕业生为脱贫人口或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(农业农村部门认定);
( 五)零就业家庭毕业生:来自城镇零就业家庭,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、扶养、抚养关系(人社部门认定);( 六)特困人员毕业生: 已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的毕业生(民政部门认定)。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,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。二、关于补贴标准。按每人 1000 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 补贴, 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。三、关于发放原则。坚持自愿申请、诚实守信、公平公正、 属地管理、专款专用的原则,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后, 由其学籍注册所在学校在规定时间集中向所在地县 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,所需资金从学籍注册学校所 在县( 区)级就业补助资金列支。四、关于申领程序( 一)个人申报( 2025 年 9 月 20 日至 10 月 31 日)。符合 条件的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通过登录电脑端:江西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“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”(https://z wfw.rst.jiangxi.gov.cn/jxrsdt/index.html);移动端:“江西就业之家”小程序(微信端或支付宝端) “高校毕业生”专 区、赣服通 APP“人社专区”、关注微信公众号“江西人社”(微服务-我要办事),注册、登录个人账号,进入“高校(中职、技校)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”模块,按照系统提示,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,点击“提交申请”完成网上申报。 确因不便网上申请的,可向所属院校就业之家线下申报。提交申请后,毕业生可在“一次性求职补贴管理服务平台”(https: //zwfw.rst.jiangxi.gov.cn/jxjycyfw/ycxqzcybt/index.htm l#/)( 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)“办件状态”查看申请进度。 对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,毕业生无需提供 佐证材料;未能通过系统校验比对的,须按照提示上传相关佐 证材料(详见附件)。对于上传材料不清、不全,无法有效核实的,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 上传佐证材料。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申请或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,视同自愿放弃。
注意事项:1.建议尽量使用PC 端(推荐谷歌浏览器)登录 操作。2.需要上传佐证材料的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截图或照 片等务必保持清晰、完整。3.如申请人持有省内社保卡,银行 账号由系统自动获取,不可修改;如申请人只持有省外社保卡, 由申请人自己选择开户行,填写银行账号,可以修改。4. 申请 人务必在提交申请前确认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已激活并处于正 常使用状态。5.10 月 31 日后网上申请材料将不可更改,毕业生 只能登录系统查看申请进度,请申请毕业生及时关注系统审核 状态和短信提醒,如遇审核打回补充材料请在申请截止日前核 实完善申请材料。6.对有升学意愿的毕业生不提倡但也不禁止 其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,鼓励引导毕业生在备考同时积极参与求职招聘活动。( 二)学校初审( 2025 年 9 月 20 日至 11 月 10 日)。各院校须明确专人负责,及时登录“一次性求职补贴管理服务平台” (https://zwfw.rst.jiangxi.gov.cn/jxjycyfw/ycxqzcybt/i ndex.html#/)对系统校验未通过的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人工审 核。审核主要内容:一是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 毕业生;二是系统校验比对不通过的毕业生, 申请类别与佐证 材料是否相符(如对材料真实性、准确性存疑,请及时联系当 地人社、 民政、残联、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)。审核不通过的,请及时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并反馈至毕业生本人。
注意事项:1.10 月 31 日后学校初审未通过,但毕业生有新 的有效佐证材料补充提交,可于 11 月 8 日前线下重新提交申请 (详见附件 2),学校就业之家经与当地人社部门沟通后申请删 除毕业生网上个人申请记录, 由学校通过“ 一次性求职补贴管 理服务平台”导入其申请信息,上传申请材料,并于 11 月 10 日前完成初审工作。2.如学校初审不通过原因选择“您不符合 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条件或者您没有履行诚信申请义务”,毕 业生的申请将被终止。3.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,除“姓名、 身份证号、毕业生类别、毕业院校、毕业年份、省内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”外,所属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申请人修改。( 三 )学校公示(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1 月 15 日 )。各 院校将系统校验通过、人工初审通过的申请毕业生名单在本校 进行公示,公示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,公示 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。公示完成后,相关院校要在管理服务平台上对毕业生申请信息标注公示结果。
( 四)汇总申报(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1 月 15 日 )。各院校务必于 11 月 15 日前通过“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”将公 示通过的毕业生申请信息集中统一提交当地人社部门进行申 报,同时上传公示材料(包括经院校盖章的公示文件或院校门 户网站公示的网页截图证明等,须包含公示人员名单)。( 五)人社复核(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2 月 15 日 )。各 地人社部门经办人员要及时登录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 体化综合信息系统领取办件,对属地院校申报的毕业生申请信 息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,并通过系统及时向相关院校反馈 复核结果。人社部门复核未通的申请办件将返回学校初审环节, 如毕业生认为自身符合条件并及时提交新的有效佐证材料,请 受理办件的人社部门积极与毕业生所属院校沟通处理,并根据 毕业生申请困难类别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公函确认其困难群体身份。( 六)拨付资金。补贴申请审核无误且毕业生社保卡银行 账户信息无误、状态正常,补贴资金将按照规定发放到符合申 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保卡银行账户。( 七)补充申领发放(2026 年 3 月 1 日-2026 年 7 月 31 日)。 符合申请条件但错过网上个人申报或新出现的困难毕业生,可于2026 年 3 月 1 日-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线下向所属院校就业之家提交申请信息, 由学校通过“ 一次性求职补贴管理服务平 台”导入其申请信息,上传申请材料。相关院校要对毕业生的 申请信息及时完成初审、公示等工作并按规定提交至当地人社部门审核。
五、关于工作要求。一是加强宣传引导。各高校要高度重 视,通过学校官网、校园公告、班级群等多种渠道开展政策宣 传工作,要针对性、“ 点对点”宣介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 程序、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,积极引导困难毕业生尽可能在规 定申请时限内主动申领补贴。二是精心组织实施。各高校要严 格按照时间节点,组织好学生申请、学校初审和公示等工作, 并向当地人社部门集中统一上报毕业生申请信息。提醒毕业生提前办理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,明确告知毕业生按时如 实填报申请信息和上传申请材料, 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,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。三是强化跟踪 指导。各高校要明确专人负责,畅通求助渠道,加强跟踪指导, 主动摸清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基本信息,帮助困难毕业生及时享 受补贴政策。如遇到重大或疑难问题,请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反馈。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处2025 年 9 月 12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