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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章程》获江西省教育厅核准

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6年01月25日

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1号)和《江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办法(试行)》(赣教法字[2012]10号)精神,《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章程》经江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4次会议评议,省教育厅2015年第10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核准。

学院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章程建设工作。自2014年5月启动章程编制工作以来,成立了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组建了章程起草工作小组,在全院师生的积极参与下,严格按照教育部、教育厅的要求,依照法定程序,秉持“于法有据、民主公开、改革创新、突出高职院校特色”的原则,认真做好章程建设工作。

经过宣传动员、学习研讨、专题调研、初稿起草,校内外征求意见,专家论证、教代会审议、院长办公会审议、党委会审定、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审核、省教育厅会议审议通过等各阶段的工作,《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章程》已经顺利完成。学院章程共9章,包括:总则、权利与义务、学生、教职工、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、学校与社会、资产与财务、学校标识、附则。全文共88条,9710字。

学院章程的核准,标志着学院在推进依法办学、依法治校、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。学院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,继续深化内涵建设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,依法规范办学和管理活动,使学院改革和发展迈上新台阶。